1、政策依据
秦政[2004]260号文件。
2、申报材料
(1)签订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所需材料:
①协议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;
②到市直机关(含直属事业机构)、全额拨款和行政性收费事业单位的,还需提供市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出具的《增人计划卡》;到市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,还需提供市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出具的《增人计划指标函》;到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区(开发区除外)属机关、全额拨款和行政性收费事业单位的,还需提供市人事局综合计划科出具的《增人通知单》;到区(开发区除外)属非行政性收费差额拨款及以下事业单位的,需提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的单位性质证明。
(2)派遣所需材料:
就业协议书、毕业证、报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(户籍证明)、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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